关于上海港开展外贸集装箱“出口直装”“进口直提”作业试点的公告

发布日期:2020-02-21 浏览次数: 字号:AAA

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的要求,持续提升上海口岸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,上港集团拟开展外贸进出口集装箱“进口直提”、“出口直装”模式试运行,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:

 

1、对于在上港集团下属码头公司装卸,符合相关口岸通关手续的外贸进出口集装箱货物,经客户申请,在符合码头公司生产安全的前提下,可开展“进口直提”、“出口直装”模式试点作业;

 

2、集装箱船舶靠泊前,需进行“进口直提”、“出口直装”集装箱货物作业的客户至上港集团受理中心提出直提/直装申请并提交相关信息,上港集团受理中心根据各码头公司船舶等信息,为客户预受理直提/直装计划;(具体受理咨询请致电上港集团受理中心客户服务热线:021-65350038

 

3、上港集团下属码头公司依据上港集团受理中心已预受理直提/直装计划,根据船舶积载和码头公司作业安排,在船舶靠泊前,通知客户预计提/送箱时间;

 

4、已申请“进口直提”或“出口直装”集装箱货物的客户需提前安排好提/送箱车辆,根据相关码头公司通知提前至指定地点等候作业;

 

5、以上公告内容,自202031日起执行。

 

 

上港集团生产业务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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